百联股份: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6 13:30: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股票简称:百联股份 百联 B 股

证券代码: 600827 900923 编号:临 2015-024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3月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5日起停牌;2015年3月12日,本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明确本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5年3月19日,本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公告》,披露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进展,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4〕78 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14 日继续停牌。

一、关于延期复牌的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4 日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股票自 4 月 15 日起继续停牌,并且最晚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复牌。

二、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本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各项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拟以其所持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49%的股权等资产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份。鉴于百联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国资委”),百联集团以其持有的资产认购此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需向上海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目前,审计和评估工作正在进行过程中。

2.与投资者的合作仍在商讨过程中

本公司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前有意向的战略投资者正在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

鉴于上述原因,本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三、非公开发行初步方案

经本公司和各中介机构的前期论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以锁定价格的方式发行,投资者此次认购的股份需锁定三年。

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预计不超过 40 亿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

四、尽快消除继续停牌情形的方案

1、公司董事会要求相关各方尽快完成相关资产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和分析论证工作,并确定最终方案;

2、本公司将尽快与有意向的投资者达成正式协议。

五、继续停牌天数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最晚于 2015 年 4月 30 日复牌。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百联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