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说明如下:
1、公司201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合计4,467,713.78元,差异原因主要系税务部门对公司2013年度研发费用进行了认定,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以加计50%在所得税前扣除,因研发费加计扣除累计影响所得税金额为4,467,713.78元,据此,公司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增加期初股东权益4,467,713.78元。
2、公司2013年期末待抵扣进项税10,190,714.86元,本期对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至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10,190,714.86元。
3、公司 2013 年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金额为 105,000,000.00元,本期对财务报表期初数进行了追溯调整,调整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流动负债金额为 105,000,000.00 元。
上述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重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