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报告规范
1、关于本报告
本报告是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以来,第七次发布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 2014 年度履行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
真实反映。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报告组织范围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机构。
3、报告时间范围
本报告的时间跨度是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考虑到披露信
息的连续性和可比性,部分信息内容适当向前后延伸。
4、报告数据说明
本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如与年度报告有出入,以财务报告为准,其他数据来
自公司内部统计。
5、编写标准
本报告的撰写参照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
信息披露指引》和《<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
6、指代说明
为了报告的行文方便,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中也称
“公司本级”、“我们”、“本公司”或“公司”。
7、发布形式
本报告以纸质版和网络版两种形式发布。网络版,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公司网站(http://www.yankon.com.cn/)查阅下载。
二、关于我们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照明”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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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系创建于 1975 年上虞灯泡厂,2000 年 7 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
市,作为一家民营控股的照明行业上市企业,公司是全国电光源行业首家以高效
科技企业身份发行 A 股的上市公司。
阳光 40 年来始终以技术研发为发展基础,不断提高技术研发的投入。1984
年,成功研制开发了国内第一支 H 型稀土节能灯,1996 年,成功研制高效细管
径 T5 直管荧光灯,设立照明行业首家博士后工作站,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节能检测实验室,阳光照明一直引领了整个照明节能领域的发展。
目前,公司已经把在行业内光源研发方面的领先优势扩展到 LED、商业照明、
办公照明和户外照明、智能家居产品上,并不断开发出行业领先水平的 LED 产品。
目前已拥有浙江上虞、江西余江、福建厦门、安徽金寨等多个生产基地,公司旗
下拥有 21 家控股子公司,公司总资产 44.44 亿元,净资产 26.90 亿元。
三、公司概况
(一)公司治理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经营层职责明确,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勤勉尽责,确保了公司安全、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会议筹备、会议提案、
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决议的执行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能够
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享有平等地位。公司还邀请律
师出席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出席人身份进行确认和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相互独立。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
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未发生过大股东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
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各位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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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每位独立董事均
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公司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
业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合理。专业委员会设立以来,均严格按照相应工作条例开
展工作,已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
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4、制度建设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情况。公司近几年来先后制、修订
了《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外部信息使
用人管理制度》、《子公司综合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法人治
理环境,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同时,
根据《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定,在公司披露定
期报告及发生重大事项时,编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表,详细记录事项的进
展及参与人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组织框架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产品研发部、采购部、计划部、质量检验部、设备
研发及制造部、人力资源部、行政管理部、项目发展部、招投标部、财务部、投
资与证券部、动力及设备管理部、信息化中心、法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
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
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三)经营业绩
2014年,公司在作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取得了整体效益稳定的增长。在
公司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全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2.51亿元,较上年
增长了2.59 %,实现利润总额3.40亿元,较上年增长了17.25%,实现净利润2.88
亿元,较上年增长了24.31%,公司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0元,实现每股社会贡献
值为0.91元(每股社会贡献值=每股收益+(上缴税费+工资+利息+捐赠)/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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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等媒体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做好信息披露前的保密工
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按期保质完成了全
年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机构批评、谴责或处罚的
情况。2014年,公司按规定要求编制、报送、披露了临时公告37份和定期报告4
份。
(五)企业文化
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层积极通过企业信息化建设、制度汇编、
流程规范、管理评审等办法,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环境。公司主要通过网站、
阳光报,积极宣传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公司的重大活动、重大工作部署及发
展战略作跟踪报道,带动和影响整个团队。
公司提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目标愿景:“做中国节能照明的领跑者”。公司的
企业精神从创业之初的“团结、务实、高效、优质”,发展为“创新创业、敬业
爱岗、锲而不舍、追求卓越”。公司经营理念为“以人为本,创新发展”。经过历
年的发展,公司内部营造出了一种“积极向上、诚实守信”的价值观,目前公司
正在对统一的价值观进行表述。
公司创办了阳光报,并建设有公司官方网站,通过这些载体起到上传下达、
下情上传的作用,使企业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得到员工的认可。在新员
工入职培训中,将企业文化作为重点课程进行培训,让新员工将个人职业生涯融
入企业发展之中。
(六)发展战略
以市场开拓为导向、技术创新为动力、品牌经营为核心,以节能环保照明电
器为主流产品,大力发展照明主业,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照明系统综合解
决方案服务商。要通过几年努力,在 2018 年实现销售收入“百亿元”目标,其
中国内和国外收入比例为 1:2;光源与灯具收入比例为 1:2。努力实现两大战略
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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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产品优势引领市场需求。用高品质与高效率形成节能灯全球竞争优势;
用核心技术设计 LED 产品链,形成市场终端优势并引导照明行业地位;
2、以市场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增长。建立有效覆盖率和占有率的国际、国内
市场网;用整体应用方案代替产品销售实现服务型市场。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及股东回报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坚持"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的理念,最大限度地保障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
意见稿)》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报告期内,主动参与投资者互动,按要求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
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分红情况与投资者充分交流。设立专人接听的投资者热线,
公司传真、电子信箱、网站互动平台、上证E互动均运转良好,及时回复。平时
关注公司外部舆论,重视舆情管理;注意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交流,确保信息沟
通渠道顺捷畅通。
2014年,公司共接待投资者来电、来访90余人次。公司对来现场调研的投资
者一视同仁,不偏袒、不误导,均能热情接待,据实回复。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我们在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建立了一座良好的沟通桥梁,保障每一位中小股
东拥有平等的知情权,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二)股东回报
在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同时,公司十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每年
均通过现金分红实现对股东投资的回报。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将派发现金红利14521.02万元。
2012-2014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23,879.03万元,2011年、2012年公司连续
两年入选央视财经“50指数十佳回报上市公司”。
公司历年利润分配方案一览表(2012-2014年)
单位:人民币万元
每 10 股送红 每 10 股派息 每 10 股转增 现金分红的数
分红时间
股数(股) 数(元)(含税) 数(股) 额(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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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0 1.5 5 9,680.69
2013 年 6 月 0 1.2 0 7,744.55
2012 年 5 月 5 1.5 0 6,453.79
五、员工权益保护
员工是公司核心竞争力与时俱进的关键,是价值创造的源泉。公司坚持以人
为本,保护员工权益,引导员工做对的事,充分发挥每一位员工的聪明才智。与
此同时公司重视员工的福祉,切实维护员工基本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学
习环境,促进公司和员工全面和谐发展。
(一)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公司在上虞改建部分厂房,为员工办公场所安装空调,提供更为安全、舒适
的生产环境。根据夏季高温、生产旺季的实际情况,实施高温补贴和全勤奖奖励;
与此同时根据过年返厂、食堂就餐等实际情况,向员工推行了专项补贴制度。公
司通过提供统一宿舍及相应生活设施、派驻专人加强生活区安全卫生管理、翻修
餐厅等方式改善员工生活环境质量,使员工无后顾之忧。在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
的同时,切实维护员工权益。舒适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居住条件,丰富的文化生
活,有利于缓和员工工作情绪、增强员工对企业的信赖感和满意度,提高工作效
率。
(二)员工薪酬与福利保障
根据新《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人事聘用合同及人事
管理制度,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薪酬标准、病事假待遇、劳动保护、
女职工特殊保护等方面,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保险,努力做好各种社会保障工作。
员工薪酬方面,公司一直致力于构建具有前瞻性的薪酬制度,以确保员工劳
动能够得到合理回报,充分发掘员工潜力,调动员工积极性。在合理的具有竞争
力的薪酬制度基础上,公司对营销业务部门采取绩效考核管理方式,并对工厂工
人绩效管理方案进行优化、整合。
员工福利方面,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立足公司实际,“以创造员工良好生活环
境为主线,以确保人员财产安全为重点,以保障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为目标”做好
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广大员工的工作情绪及对企业的归属感。公司不仅为员工缴
纳五险,同时关注员工的身体健康,定期为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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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进行入职体检,有效预防各种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三)加强员工培训
公司高度重视培训工作,同时进行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鼓励和资助员工自
主学习,促进员工全面发展。内部培训以内训师队伍建设为主线,同时开展周刊
与月刊的建设工作。外部培训则支持员工参加业余进修培训;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参加专业知识继续再教育;选派员工参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多期培训班;选派公司部分高管和员工参加各种专业培训,不断提高公
司员工整体素质。
(四)丰富员工文化生活
公司在原有篮球场基础上,增加了乒乓球室、大型多功能活动室、文体活动
中心、洗浴室等,为员工提供了各种娱乐活动和便利生活的必要场所。 2014 年
公司举办了篮球赛、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等多类比赛。还多次组织员工生活区电
影放映;为员工组织漂流、相亲等娱乐活动,为充实员工业余生活而努力,同时
也大大增强了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提升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六、社会责任
(一)环境保护
公司的快速发展也离不开社会的发展和支持,公司一直以来努力做到在生产
经营的同时实现对社会环境的尽责。公司自 2004 年通过 ISO14001 环境体系认
证以来,公司每年均通过复审验收。公司专门设立环境体系运行、监督部门,负
责通过持续的体系化运行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意识,切
实推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国家环保“三同时”原则,在“三
废”处理、降低噪音,粉尘治理以及控制排放等方面,全面达到环保要求,实现
达标排放。公司贯彻落实国家、政府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争
做清洁生产良好企业,先后被评为“首批绍兴市环境友好企业”、“浙江省绿色企
业”。
(二)积极参与高效照明产品推广
公司一直以来坚持走高效节能发展之路,积极生产、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努
力为中国节能照明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公司自 2008 年以总分第一名中标国家
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以来,已连续六年中标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累计
推广高效照明节能灯超过 4,900 万只。据测算,中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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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13%左右,由于节能灯比普通白炽灯节电达 80%,而 LED 灯比节能灯节电 50%,
因此,公司参与国家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和 LED 灯的推广,为我国的节能减排和
发展低碳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2012 年 5 月,阳光照明还荣获“2011 年度中国
高效节能产品企业领袖榜”和“2011 年度中国高效产品领袖榜”上榜企业奖。
(三)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秉承奉献社会责任精神,履
行社会公民义务,参与各级各类慈善活动,树立公司良好社会形象。公司投资创
办了阳光敬老院;创办了阳光学校;捐款上虞消防大队;捐款慈善总会,捐款社
会保障基金会,捐款春晖中学,首创节能扶贫,同时向春晖中学捐款800万元成
立阳光—春晖教育奖学基金。历年来公司的各种社会公益捐款数额已达近5,000
万元。公司被授予浙江省慈善贡献企业称号。
2014 年,公司积极参与由民政部、财政部、中国节能协会联合我公司举办
“民政情系节能环保、爱心点亮千家万户”活动。2014 年 7 月,公司向新疆喀
什麦盖提县库木库萨尔乡捐赠 25 瓦节能灯 1 万只,价值 20 万元;2014 年 8 月,
公司向安徽省金寨县捐赠 20 瓦节能灯 1 万只并优惠销售节能灯 8 万只,共计价
值 40 余万元;2014 年 5 月,阳光照明丽江市贫困山区青少年“阳光护眼”公益
活动全面启动,公司为当地学校师生共计捐赠了价值 10 万元的 400 盏节能灯和
200 台护眼灯。
七、展望与挑战
2015 年,公司将紧密围绕“十二五”规划的战略目标,在国家大力推动高
效照明产品和半导体照明产品应用的有利形势下,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市场占有
率,确保公司在节能照明领域的行业地位。在半导体照明行业不断变化,探索技
术融合与制度变革的大背景下,公司将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将长远与眼前兼顾,稳定与改革并重,加强同利益相关方沟通,接受政府和社会
公众的监督,实现新的跨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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