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讯科技: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4 1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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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4 年主要工作分述如下:

一、2014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如下三次会议: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2014 年 1 月 25 日 第一届监事会 2014 1. 关于申报财务报表的议案

年第一次会议 2. 关于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014 年 7 月 25 日 第一届监事会 2014 1. 关于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年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21 日 第二届监事会 2014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

年第一次会议 议案

此外,监事会成员还依照规定,列席了 2014 年度召开的有关董事会会议。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于 2014 年 11 月届满,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1日召开 2014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 3人组成,其中 1 名监事为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推选产生。股东大会选举林丹桂、何英俊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童春琴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2017 年 11 月 4 日止。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的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工作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也未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15 年,公司监事会会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勤勉尽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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