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9 证券简称:立霸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4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15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 3人。会议由董事长卢凤仙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并按计划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 2015 年 3 月 2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 6,310.2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2210 号《关于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 6,310.2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一年以内)的理财产品,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