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3 10: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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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公告编号:临 2015-022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1、被担保人名称: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

为 6,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信贷额度,本次担保(按 6,000 万美元折算为

人民币约 36,853 万元计算)实际发生后,公司累计为福耀集团(香港)有限

公司担保数量为 56,853 万元人民币信贷额度。3、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及本公告披露日止,本公司累计

为下属直接或间接的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22,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披露的

担保主债权金额)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拓展业务对资金的需要,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向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申请 6,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信贷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局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向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申请 6,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信贷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方式、责任承担等)以公司与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同时,董事局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保证合同(或担保函)、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耀集团香港”)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登记注册,公司编号:1411685。福耀集团香港注册成立于 2010年 1 月,住所为香港干诺道中 200 号信德中心西座 19 楼 1907 室,注册资本为100 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100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主营业务为:汽车用安全玻璃的海外销售(北美和俄罗斯除外)。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福耀集团香港的资产总额为 14,013.42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 9,713.42 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 4,300.01 万元人民币,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 10,779.95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1,328.46 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福耀集团香港的资产总额为 14,113.46 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 9,300.34 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 4,813.12 万元人民币,2015年 1-3 月营业收入为 2,670.00 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513.12 万元人民币。(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额度:本次公司为福耀集团香港担保的主债权为 6,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信贷额度;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范围、担保期限、担保方式、责任承担等)以公司与 Citibank, N.A., Hong Kong Branch 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公司出具的担保函)的内容为准。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福耀集团香港是在公司管控下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其业务经营在公司的管控范围内,公司为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向 Citibank, N.A., HongKong Branch 申请信贷额度提供担保,系为了满足福耀集团香港拓展业务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子公司福耀集团香港提供担保的风险低,安全性高。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及本公告披露日止,本公司累计为下属直接、间接控股或全资子公司 22,000 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占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879,830.32 万元的比例为 2.50%,公司不存在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公司为福耀集团香港的担保(按 6,000 万美元折算为人民币约 36,853万元计算)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58,853 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879,830.32 万元的比例为 6.69%。本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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