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78 股票简称:宜华木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3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4 月 10 日,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在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绍喜
先生召集和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代表共 33 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10,000,000 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100%。会议符合《广东省宜华
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设立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是员工
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110,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二、选举产生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根据持有人提名,选举刘壮青、刘伟宏、陈筱薇、杜冰洵、王曼丹五人为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 110,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三、审议通过《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是为了明确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细则的规章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0,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四、审议通过了授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的事宜;
授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 110,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五、审议通过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通过二级
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
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110,000,00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
的 100%;反对 0 份;弃权 0 份。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