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贝B股:东贝B股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1 02: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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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期内,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换届,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谢进城先生换届

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根据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各位独立董事严格按照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及时了解、关注公司一年来的经营、

发展情况,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

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切实维护了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现将 2014 年度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

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除战略决策委员会外,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

基本情况:

赵大友:现任三峡大学旅游规划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宜昌市城市规划委

员会委员、宜昌市政协委员、重庆三峡学院兼职教授、三峡大学区域经济学术带

头人。2012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卢雁影:曾在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武汉水利电力大学管理学院任教,现

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11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谢进城:曾任中南财经大学投资系副主任,中南财经大学财经学院副院长,

2004 年至今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2014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

二、 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 亲 自 出 席 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数(含通讯表 数

决)

余玉苗 2 2 0 0

赵大友 6 6 0 0

卢雁影 6 5 1 0

谢进城 4 4 0 0

(二)、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参加会议 亲 自 出 席 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次数 数(含通讯表 数

决)

余玉苗 2 2 0 0

赵大友 4 4 0 0

卢雁影 4 3 1 0

谢进城 2 2 0 0

二、年度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我们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

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运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

充分的准备工作。在现场会议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

度进行表决,并按照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14 年度,我们谨慎审查各项董事会议案,按规定对下列重大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一)、2014年4月24日,发表了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2014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2014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董事会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四)、2014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独

立意见

(五)、2014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六)、2014年4月24日,发表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七)、2014年5月19日,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高管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以下事项重点关注,并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审议了公司 201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并出具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认

为公司对控股股东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担保决策经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批准,担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且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我们审查了被提名董事的资格和提名议案,

形成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向董事会提出意见,确保了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选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

(三) 业绩预报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业绩预增公告一次,预增公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四)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2014 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国内审计师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五届十次董事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 201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3824776.19,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 342680456.41 元,提取盈余公积 1935585.87 元,2013 年度期末未分配

的利润为 434569646.73 元。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2013 年公司

利润分配为:以公司年末总股本 23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六)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4 年度,按照中国证监会信息披露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完成了四项定期报告、

35 项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七)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定期跟踪。

(八) 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

求,对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根据相关程序

进行了审核。报告期间,我们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

为这些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会议议程,

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

四、 总体评价和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2015 年,我们将继续审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

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

通与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继续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二○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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