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14 年度,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有效地发挥
审查、监督的作用。现将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成员吕淑琴、王建华、沈长寿三位董事
组成,其中吕淑琴、王建华为独立董事,吕淑琴担任委员会主任。三
位委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1、吕淑琴女士,2000年9月至今,曾任华建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
理、中审会计师事务所规划发展部主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
任会计师。现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职务,资深注册会计
师、司法鉴定师、高级会计师。
2、王建华女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教于中国农业大学农
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并任国务院学位办农业推广硕士种业领域协助组
组长、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目前在科技部、教育
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基金委四大部委组织的全国“10000个科
学难题”中任编委,农学领域种子科学学科负责人。
3、沈长寿,浙江杭州人,高级会计师,党员。1978 年 7 月进入
杭州万向节总厂,历任万向节总厂财务科长、财务副厂长、万向集团
公司总会计师、万向创业投资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万向集团公司
财务部总经理。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4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机构众环
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6号铸诚大
厦B座2001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沟通会,审计
委员会吕淑琴独立董事、王建华独立董事、李兆军董事及众环海华会
计师事务所刘钧、喻友志会计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
二、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及风险评估结论
三、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的审计重点事项
四、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开始审计工作
五、同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就独立性问题所做的声明
(二)2014年4月22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于2014
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并形
成如下决议:
1、同意由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万
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交公司年度董事会审
议;
2、审议通过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3、同意续聘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4年
度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
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黑龙江克勒建材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黑龙江华
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69.67%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
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报告期内收益,并可以实现资源整合与
产业聚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长期利益。
(四)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
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6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
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编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
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8日上午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
18号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和格
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
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等事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损益、
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六)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
四次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本
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有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专注核心业
务发展,增加现金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长期
利益。
(七)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
五次会议于2014年12月30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
本公司证券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有北京万向德农肥业有限
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增加现金
流,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长期利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有黑龙江德农种业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为: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
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长期利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并在公司
2013年财务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过程中,充分发挥事前、事后审核的独
立性,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
2013年度结束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13年度
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根据公司与众环海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计工作计划约定,审计委员会就会计
政策运用等事项同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
人进行了有效的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处理情况等方
面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各委员高度关注审计过
程中是否发现问题,要求年审注册会计师重点关注下列事项:
1、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问题
3、本年度张掖分公司新建烘干线是否及时验收转固的问题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并得到很好地执行
年审注册会计师就以上事项重点关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结论的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
较强,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4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众环华海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
强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职业信誉,从业人员作风严谨,工作扎实。为此,
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14年继续聘任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五、总体评价
201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 勤勉
尽责,切实有效地完成了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及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等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
会的职责。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吕淑琴 王建华 沈长寿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