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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1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1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夏飞、郑曙光和葛定昆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夏飞担任。
2014年11月11日,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周夏飞、郑曙光和闫国庆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周夏飞担任。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
(一)2014 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鉴于公司自股改以来一直由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众环’)承接我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根据证监会、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将在2014年启动内控审计工作;公司拟通过一定方式选取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接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经会议讨论决定:向8家会计师事务所发出邀请,待收到回复进行综合评估后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14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2014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提议
经与向发出邀请的各会计师事务所交流与沟通和多方讨论、评估,选定毕马威作为公司2014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阅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提出审阅意见;
3、审查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明细台帐;
4、审阅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2013年工作报告。
(三)201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经众环审计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2、《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201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表;
(五)2014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阅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查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3、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审计部2014年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4、听取了有关毕马威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进场工作汇报。
(六)2014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阅201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公司通过综合评估,聘用毕马威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毕马威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和工作能力与经验,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审计委员会决定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毕马威为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管理层关注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等情况积极与201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众环进行沟通;与毕马威就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前期进场审计工作进行沟通,审阅了2014年度审计计划。(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我们审阅公司审计部提交的每季度及年度的内审工作报告,评估内审工作的结果,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
公司一直重视内部控制建设,报告期内继续开展完善治理工作,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制定了内控手册,并在公司各业务流程中实施,内部控制涵盖了经营活动中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等业务环节;公司根据自身组织架构和行业特点指定审计部专职负责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监督,对公司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周夏飞 郑曙光 闫国庆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