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 2015-019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升公司经营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的《重大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投资理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满足日常经营需求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实力雄厚的大型银行或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选择理财产品的投资品种、明确理财产品投资金额、理财产品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7、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投资事项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出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效益;同时投资标的均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理财产品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经营层指派专部门专人负责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若判断或发现存在不利情形,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3)明确内部审批程序。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指派专人研究市场行情;负责根据公司营运资金情况,安排并实施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方案,选择购买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4)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前次公告至本公告期间公司投资理财情况:
1、经 2014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具体实施拟使用不超过 7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经营层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货币市场基金余额为 3 亿元。
2、公司收回中信银行“中信聚金理财 4 号 1311”2 亿元及其到期利息、民生银行“民生非凡信惠系列”1 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南京金智创业公司委托贷款 1.5 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工商银行“如意人生Ⅲ”1 亿元及其到期利息、交通银行“蕴通财富”2 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平安银行“金橙财富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 亿元及其到期利息、国元信托“集合信托计划”0.5 亿元及其到期利息。经审议批准购买三笔卡得万利债券总共 5000 万元及江信基金的“资产管理集合计划”3600 万元。
3、子公司控股的江苏大众书局图书文化有限公司收回平安信托“日聚金”500 万及其到期利息。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自有资金累计余额为 20.75 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 40.27%。按照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委托理财应当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的发生额共 23.66 亿元(含本次),占本公司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编制合并之经审计净资产的 45.92%。此次投资理财不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六、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进一步丰富了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公司的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较低的保本浮动收益性银行理财产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现金管理能力,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资金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