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的要求,经审阅和查询相关材料,对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占用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 O 一五年四月八日(独立董事签字见下页)(此页无正文,为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 201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职 务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姓 名 谭启平 魏晓野 彭世尼 王红生签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