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10 16: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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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5-011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3 月 2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4 月 8 日下午 15:00 时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 2 号专家楼四层中型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5 人,实到 15 人(含授权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人数。公司董事汪文刚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以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长耿养谋代为出席,并对会议审议所有事项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耿养谋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并决定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三、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并决定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并决定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并决定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并决定提交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昊华能源母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3,771,524.6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按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18,377,152.47 元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165,394,372.18 元,加上留存未分配利润之后,截止 2014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15,002,041.09 元。

公司拟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199,998,27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8 元(含税),共计 54,959,920.86 元,期末留存可供分配利润 1,360,042,120.23 元结转下一年度。2014 年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七、关于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决定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公司与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经表决,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关联董事付合年、阚兴、耿养谋回避表决,通过此项,并决定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2、公司与首钢总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经表决,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李永进回避表决,通过此项,并决定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3、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经表决,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张仲民回避表决,通过此项,并决定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4、公司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经表决,同意 1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汪文刚回避表决,通过此项,并决定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函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公司与关联方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3)。

九、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公司 201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15 年至 2017 年资金计划和资金需求,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 25 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到期时以营业收入偿还本息,每期期限不超过 270 天;发行时间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在注册有效期(2015 年至 2017 年)内分批次择机发行;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决定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总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 30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十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昊华诚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5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4)。

十六、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一致同意汪文刚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提名孙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决定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同意近期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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