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5 证券简称:广船国际 公告编号:临 2015-02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4 月 8 日2、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 40 号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会议室3、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82,745,590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29,700,66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353,044,930(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56.55%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22.2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26%4、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韩广德先生担任大会主席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非执行董事杨力先生、王军先生、陈忠前先
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2 人;外部监事傅孝思先生、朱征夫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3) 公司董事会秘书施卫东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1、 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9,700,660 100 0 0 0 0
H股 353,044,930 100 0 0 0 0普通股
582,745,590 100 0 0 0 0合计:(2)议案名称: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9,700,660 100 0 0 0 0
H股 353,044,930 100 0 0 0 0普通股
582,745,590 100 0 0 0 0合计:(3)议案名称:2014 年度经审核的审计师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9,700,660 100 0 0 0 0
H股 353,044,930 100 0 0 0 0普通股
582,745,590 100 0 0 0 0合计:(4)议案名称:201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9,700,660 100 0 0 0 0
H股 353,044,930 100 0 0 0 0普通股
582,745,590 100 0 0 0 0合计:(5)议案名称: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9,700,660 100 0 0 0 0
H股 353,044,930 100 0 0 0 0普通股
582,745,590 100 0 0 0 0合计:2、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持股 5%以上普通
229,645,800 100 0 0 0 0股股东持股 1%-5%普通
0 0 0 0 0 0股股东持股 1%以下普通
54,860 100 0 0 0 0股股东其中:市值 50 万
19,630 100 0 0 0 0以下普通股股东市值 50 万以上普
35,230 100 0 0 0 0通股股东3、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 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14 年度
1 董事会报 54,860 100 0 0 0 0
告
2014 年度
2 监事会报 54,860 100 0 0 0 0
告
2014 年度
经审核的
3 54,860 100 0 0 0 0
审计师报
告
2014 年年
4 度报告全 54,860 100 0 0 0 0
文
2014 年度
5 利润分配 54,860 100 0 0 0 0
预案4、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议案 4 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5 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公司 2014 年度不分红、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 已获得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三、 律师见证情况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融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琰、张伟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融孚律师事务所吕琰律师、张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四、 备查文件目录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