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独立意见
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 年4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