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37 证券简称:歌华有线 公告编号:2015- 032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 年 4 月 24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3 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5 年 4 月 24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2.06 募集资金投向 √
2.07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与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广播公 √
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其他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
协议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北京北广传媒投资 √
发展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 √
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2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3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
14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
15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16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17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1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
相关议案
18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 2014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1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20.00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2)人
20.01 孔炯先生 √
20.02 刘华女士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 1-11 和 19 项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第 12-18 项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述第 19、20 项议案内容详见 2015 年 4 月 3 日《中国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 特别决议议案:2-7、10、19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11、16、20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4、6-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有线全天电视购物有限责任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037 歌华有线 2015/4/20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22 日,每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5:00 到公司战略投资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1 号歌华大厦 7 层
4、联系电话:010-62035573 62364114 传真:010-62035573 62364114
5、联系人:于铁静、赵菁华
6、邮政编码:100007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3 日附件 1:授权委托书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04 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2.0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 募集资金投向
2.07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与北京北广传媒投资发展中心、北京广
播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 关于公司与其他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
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北京北广传
媒投资发展中心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
行性报告的议案
9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2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3 2014 年度董事会报告
14 2014 年度监事会报告
15 201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6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7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14 年度财务审
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18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 2014 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的相关议案
1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0.00 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20.01 孔炯先生20.02 刘华女士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2 人,采用累积投票制。投资者应针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候选人 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