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03 13: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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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 2015-031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20 日取得了北京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牌照,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下划线部分为新增加的内容)。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节目收转、传送;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设计、制作电视广告;利用有线电视自有界面发布广告(不得在收费点播节目中发布广告);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制作、发行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及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07 月 18 日);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 IP 电话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中的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电子公告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0 年 01 月 20 日);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计算机技术培训;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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