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鲁恒升: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4-02 10: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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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编号:临 2015-004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1 日在济南举行,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已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以通讯形式下发,会议应到董事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振峰先生主持,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一、 审议通过《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二、 审议通过《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六、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4 年度实现净利润804,427,991.86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80,442,799.19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723,985,192.67 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2,239,495,842.88 元,减去 2013 年 度 分 配 现 金 红 利 76,290,000.00 元 , 2014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2,887,191,035.55 元。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分配拟以 953,625,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143,043,75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董事会提出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满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的发展。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九、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续聘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机构。十、审议通过《关于续签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相关关联方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前已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此议案关联董事杨振峰、韩惠忠、常怀春、董岩、高景宏依法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日常关联交易公告》(www.sse.com.cn)。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www.sse.com.cn)。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华鲁恒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www.sse.com.cn)。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修改内容:

1、第二十三条原文: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2 人,独立董事 4 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为:“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4 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3、第四十四条原文: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5)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改为: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3)签署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

(4)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5)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6)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7)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将至,经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常怀春先生、董岩先生、程学展先生、高景宏先生、张成勇先生、王元仁先生、杨春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王全喜先生、周平先生、曹培忠先生、徐孟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选须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www.sse.com.cn)。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二、十三、十四项内容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常怀春,男,1967 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2003.04-2009.0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04-2010.12,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董岩,男,1964 年生人,山东工业大学工学学士,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3 年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现任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程学展,男,1968 年生人,硕士研究生,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5 年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2006 年任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2011 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兼任华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华鲁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

高景宏,男,1969 年生人,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接受过上海财经大学组织的财务知识系统培训。2006 年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 年1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2 年 4 月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现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张成勇,男,1972 年生人,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2006 年起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 年 4 月起兼任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公司监事;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公司董事、瑞恒医药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王元仁,男,1950 年生人,研究生文化程度,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历任山东省新汶矿务局协庄矿安全监察处处长、副矿长、华丰矿矿长、新汶矿务局副局长、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春升,男,1944 年生, 1967 年 7 月山东大学化学系毕业(五年制),本科学历。历任燃料化学工业部鄂西化工厂技术员、山东省化肥工业总公司工程师、总工程师、山东省化工规划设计院院长、山东石油化学工业厅副总工程师、山东省化肥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山东省化肥工业协会会长。

王全喜,男,1955 年生人,教授,现任南开大学财务管理系教授。

周平,男,1976 年生人,法学硕士,取得中国律师资格证书。现任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曹培忠,男,1940 年生,本科学历,化学工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化工部第六设计院副总工程师,2001 年退休。

徐孟洲,男,1950 年生,博士学位,法学教授、律师。1982 年至 2015 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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