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 2015-14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和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如下:
(一)2014 年日常交易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货物为电力(金额单位:元)
实际完成比计划
2014 年实际数 2014 年计划数
增减(%)
企业名称
数量 金额(不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
(kw.h) 含税)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
司凉山供电公司 212,061,886 102,590,228.74 152,000,000 74,113,040.80 39.51 38.42
(原西昌电业局)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数量实际比计划增长 39.51%,主要是 2014 年枯水期实际
来水量较预计减少,网内供电缺口加大所致。
向关联方采购电力金额实际比计划增长 38.42%,主要是实际购国家电网电
量较计划增加所致。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货物为电力(金额单位:元)
实际完成比计划
2014 年实际数 2014 年计划数
增减(%)
企业名称
数量 金额(不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
(kw.h) 含税)
四川康西铜业
66,903,480 39,729,222.68 67,000,000 37,640,256.41 -0.14 5.55
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凉山供电公司 462,474,483 85,011,191.25 306,850,000 50,564,683.76 50.72 68.12(原西昌电业局)
合计 529,377,963 124,740,413.93 368,850,000 88,204,940.17 43.52 41.42
向关联方销售电量实际比计划增长 43.52%,主要是丰水期来水量较预计增
加,县电力公司和小水电上网电量较计划大幅上涨,售国家电网电量增加所致。
向关联方销售电力金额实际比计划金额增加 41.42%,主要是实际售国家电
网电量较计划增长所致。
(二)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货物为电力(金额单位:元)
2014 年实际数 2015 年计划数
企业名称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凉山供电公司 212,061,886 102,590,228.74 225,000,000 113,107,179.49(原西昌电业局)
2015 年向关联方计划采购电量较 2014 年实际增加,主要是预计公司网内负
荷增长所致。
2、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货物为电力(金额单位:元)
2014 年实际数 2015 年计划数
企业名称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 数量(kw.h) 金额(不含税)
四川康西铜业
66,903,480 39,729,222.68 66,010,000 39,109,514.53
有限责任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凉山供电公司 462,474,483 85,011,191.25 583,361,000 121,343,931.62
(西昌电业局)
合计 529,377,963 124,740,413.93 649,371,000 160,453,446.15
2015 年计划向关联方销售电量较 2014 年实际增长 22.67%,主要原因:一是
永盐线于 2014 年 9 月升压成功,永四、长柏、甲米河电站 7、8 月为配合升压,
基本未发电,而 2015 年计划正常发电;二是 2015 年升压后的布拖县电力公司将
大幅增加上网电量。两个因素共同导致 2015 年计划向关联方销售电量较 2014
年实际增长 22.67%。
2015 年计划向关联方销售金额较 2014 年实际增长 28.63%,主要是计划售电量增加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主要关联方目前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 216 号,负责人:周林,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分支机构(非法人),资金数额:10720 万元,经营范围:电力供应,送变电工程施工等。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是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分支机构,四川省电力公司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9 月,住所为西昌市安宁镇,法定代表人为张胜义,注册资本为 28,688.00 万元,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铜系列产品、稀有稀贵金属产品、金银提炼、硫酸及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其它有色金属产品,技术开发服务、产品对外合作、自营进出口业务,本公司持有该公司 20.18%的股权,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能够按约定及时收回销售电力的电费款,也能按时支付采购电力款。因此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经营性资金并形成坏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关联方之间的购销货物均按规定价格进行结算,其中:(1)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购电,其单价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价格(2013)1164 号】文中的四川省电网趸售电价执行;向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凉山供电公司售电价格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价格(2011)1666号】文规定执行;(2)其他电力购销电价依据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发改价格(2013)860 号】、【凉发改价格(2014)613 号】等执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正常交易,交易双方是互为需要互为依赖,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客观,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参加表决的 7 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董事会认可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并同意执行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司 6 名关联董事卿松、古强、魏明奎、张敏、赵芳、周林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2、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参加表决的 3 名非关联监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监事会认可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并同意执行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关联监事杨荣、凌先富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3、独立董事对《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电力采购及销售各环节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保证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电力采购和销售的价格,均是按照国家相关电力购销价格政策执行,交易内容具体、连续,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认可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完成情况,同意执行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