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 告 書
REPORT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专项说明
中天运[2015]普字第 90318 号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报 告 书
R E P O R T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二、报告附件
1、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 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4、 事务所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5、 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中天运[2015]普字第 90318 号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山东新华锦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华锦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15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15]审字第 90345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规定,新华锦公司编制了后附的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新华锦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华锦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除了对新华锦公司实施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经审核,我们未发现汇总表的所有重大方面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存在不一致之处。
为了更好地理解新华锦公司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本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新华锦公司披露 201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第 3 页共 5 页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本页无正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敬鸿
中国北京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鞠录波
第 4 页共 5 页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