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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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核报告 12
二、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1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专项说明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
自2015年1月1日起,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
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高速”)进行以下会计估计变更。具体的变更原
因、变更日期、变更内容以及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如下:
一、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明州高速所辖的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北起骆驼,南至姜山,全长42.528公里,总
投资43亿元,于2004年开始建设,2007年12月建成通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明州高速对持有的公路经营特许权按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对公路经营权路产按
其入账价值 40.43 亿元在经营权期限内采用工作量法(车流量法)摊销,即按特定
年度预测标准车流量与经营期间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比例计算年度摊销额。预估残
值为零。公司管理层根据最佳估计确认公路经营权摊销年限为25 年。截止 2015年
1月1日,摊销期尚余18年。
明州高速所辖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自 2007年底开通以来,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交
通流量存在偏差,特别自 2011年起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交通流量发生较大偏差,到
2014年底偏差幅度已连续三年超过20%。目前该路段受宁波机场高架及路网日趋完
善等因素综合影响,车流量差异总体趋于稳定,为确保相关公路特许经营路产摊销
额更加合理,明州高速决定自2015 年1月1 日起,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特许经
营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路产)的年度摊销额进行调整。
二、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明州高速聘请独立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对
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未来车流量进行了重新预测,并出具了《宁波绕城高速公路
西段交通量分析与预测报告》。明州高速拟自2015年1月1日起,根据调整后的预
测特定年度标准车流量和未来经营期总标准车流量,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特许
经营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路产)的摊销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不做追溯调整。
三、 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路经营权路产年度摊销额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2015年度的财务
报表产生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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