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8 证券简称:航天工程 公告编号:2015-017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具体准则。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公司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陆续发布的 2 号、9 号、30 号、33 号、39号、40 号、41 号七项新会计准则具体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 70,437,585.96 — 72,675,171.92
其他非流动负债 70,437,585.96 — 72,675,171.92 —
合计 70,437,585.96 70,437,585.96 72,675,171.92 72,675,171.92
其他新准则的执行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的具体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已按照新准则的衔接规定对财务报表及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及披露,执行新准则未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四、备查文件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