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为青岛啤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客观
的原则,对公司 201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专项核
查意见如下:
截止 2014 年 12 月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100
万元,即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贷款业
务提供了担保。已履行了相应的董事会审批和披露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学政、马海涛、贲圣林、蒋敏
2015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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