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规定,作为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孙新卫、韩庆东和公司董事王建裕3名成员组成,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孙新卫任主席。
孙新卫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任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高级经理、合伙人,曾任江苏新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职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12月11日起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韩庆东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1997年苏州大学本科毕业,2005年获得苏州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律师职称。曾任苏州万仕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江苏金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裕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南交通大学桥梁工程专业,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公司创始人,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具有多年电机行业管理经验,荣获 2010 年无锡市十大行业领军人物等荣誉。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为审议公司年报和半年报等定期报告,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字确认。三、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以来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天健2014年度审计费为35万元。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我们认为天健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协调工作,以求顺利完成相关审计工作。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