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14 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规则》、《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等规定,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及 1 名董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⑴2014 年 1 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一次会议,对公司审计部的《2013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14 年审计工作安排》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并形成相关书面意见。
⑵2014 年 1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并形成相关书面意见。
⑶2014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三次会议,分别对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认真、仔细地审阅,并形成相关书面意见。
⑷2014 年 3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14 年度第四次会议,分别对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关于是否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年报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阅,并形成相关书面意见和决议。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⒈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在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的规定,在 2014 年 1 月初与年审会计师
-1-通过充分沟通及协商,确定了公司 2013 年年度审计工作初步计划和时间安排。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对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行公司年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多次通过不同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初审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年审会计师出具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后,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表又进行了第二次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3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1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与股东利益,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审计委员会以决议形式,建议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4 年度年报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之提交董事会审议。
⒊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梳理相关业务流程,进一步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督促和指导公司内控执行小组及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促使公司有效落实内部控制措施,以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审阅公司 2013 年年报时,与内控审计机构就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现场沟通,对内控审计机构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交流、审阅,并出具相关书面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 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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