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35 证券简称:阳晨 B 股 编号:临 2015—019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2014 年
新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执行
2014 年新颁布及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2014 年 1 月 26 日起,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
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
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和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
1
具体会计准则,要求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2014 年 6 月,中国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4]23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
工具进行列报。
(三)2014 年 7 月 23 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
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76 号),对《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进行了修订和重新发布,要求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执行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3、执行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2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和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
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
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相
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二、本次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
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要求,
3
公司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本次执行以上新会计政策不影响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金
额。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
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的要求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披露,不会对公司 2014 年度
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