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5-038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收到了上
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关于通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
规案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的函》(上证公函【2015】0262号),现对该函件
内容公告如下:
“2015年3月27日,本所接到中国证监会稽查局 《关于通报博元投资涉嫌信息
披露违法违规案移送公安机关有关情况的函》(稽查局函【2015】280号)。
根据该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14年6月17日,广东证监局依法对珠
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投资)立案调查。经查,博元投资2011
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 38,452.845
万元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伪
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
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其中,2011年年报
虚增资产34,705万元(占资产总额 69%),虚增负债1,223.84万元;2012 年半年
报虚增资产35,500万元(占资产总额 69%),虚增负债828.91万元,虚增营业收入
和利润1,129.9万元(占利润总额 326%);2012年年报虚增资产36,455.83万元(占
资产总额 62%),虚增负债876.26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1,893.2万元(占利
润总额 90%);2013年半年报虚增资产37,800万元(占资产总额 59%),虚增负债
1,017.29万元,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1,347.25万元(占利润总额544%);2013 年
年报虚增资产 37,800 万元(占资产总额 62%),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364.54
万元(占利润总额 258%);2014 年半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317.4万元,(占利
润总额 1327%)。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
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有关规定,博元投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违规
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
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及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已于2015年3月 26
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九)项规定,上市公司因信
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
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此,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31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博
元投资”变更为“*ST博元”,股票代码仍为600656,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临2015-039)。
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三十个交易日。
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停牌,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
股票上市的决定。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