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现对 201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独立董
事徐建新、李志强及董事卢正刚 3 名成员组成,其中徐建新、卢
正刚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徐建新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
全部会议。
1、2014 年 2 月 19 日,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公司
财务负责人关于公司 201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概况报告;听
取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审
计工作计划;审阅公司《2013 年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审阅公司
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初稿,并形成书面同意意见。
2、2014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公司
管理层对 2013 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
1
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3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的介绍;听取公司
201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及 2014 年工作计划;审阅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审阅并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审议通过《关
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4 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
的议案》;审议通过《2013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
议通过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阅通过《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汇总报告》。
3、2014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会议。就公司 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沟通,并听取相关报告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0 年资产
重组后一直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
和专业水准。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2014 年 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督促注册会计师
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年报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提请董事会续聘该所为公
2
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
的 201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报表
能够反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聘请的年
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 2013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 2013 年度财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
议。
3、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
机构 2013 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013 年度《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4、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为此进
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在出具
审核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对公司关联人名单进行了审核,并
同意报送董事会、监事会;关注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召开会
3
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4
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工作,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5 年 3 月 16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