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 据 《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5]120 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江出版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规
范运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查验,现
将有关情况说明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供担保
均按照审批权限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报告期,公司没有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只有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占公司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比例为
0.21%。
三、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四、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
担保。
五、公司严格遵守内控制度、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