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商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5-03-28 0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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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北京首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经充分

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 年度公司实

现净利润 391,430,416.38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出 2014 年度分配预案如下:

1、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9,143,041.64 元;

2、实现净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上年结转的未

分配利润余额 499,392,415.44 元,201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51,679,790.18 元;

3、公司拟以 658,407,55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1.60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股利 105,345,208.64 元;

4、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746,334,581.54 元,结转下

一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

分红政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项《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提名程序合法: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任职资格合法:经审查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

止和限制的情形。本次换届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

均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的职责要求。

3、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对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项《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已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同意将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遵循了公平

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交易当时法

律法规、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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