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28 00:46: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宁波海运股

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就2014年度的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华军、包新民、林勇、管

雄文、吴洪波五人组成,其中杨华军、包新民、林勇为公司独立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杨华

军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工作会议,其

中1次年度会议,1次中期会议,5次沟通会议。具体如下:

1、2014年1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沟通

会议。会议听取公司经营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并对公司编

制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

2、2014年1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沟通

会议。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13年度年报审计

工作进行事中沟通,并就相关审计事项进行讨论。

3、2014年2月17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沟

通会议,本次会议系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

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3年度审计工作

的进展情况汇报及关于年报审计的初步意见,并再次审阅财务报

1

表,就审计中的重点内容交换意见。

4、2014年2月17日,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之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报审计注册

会计师三方参加的第四次沟通会议。会议就2013年度年报审计工

作进行事后沟通,听取会计师对年度审计过程中重点内容的介

绍,在与会各方充分交流后,最终形成对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

作财务会计报表的审阅意见。

5、2014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3年度会

议,会议由杨华军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审议讨论了以下事项:

1)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2) 公司201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2014年度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

3) 关于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 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5)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6) 关于2013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6、2014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14年中期

会议,会议由杨华军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审议讨论了以下事项:

1) 公司中期各专项内部审计报告;

2) 公司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下半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

2

3) 公司2014年度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

4) 采用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影响。

7、2014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

沟通会议。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方案及计划,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1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和安排以及预审情况进行事前沟通。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主要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在公司2013年度年报审计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

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定,与公司聘请的

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事项在事前、事中和事后进行充分的沟

通和交流,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

计之前,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在年审

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采取面谈、

电话沟通的方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

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公司财务报告又进行了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认为公司的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不

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调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2、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和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按年度计划有效开展,并

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经审阅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3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

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及公司实际运

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

求。

4、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及其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期间勤勉

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5、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6、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的工作情况,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后,向董事会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

7、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

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通过召集现场沟通会议、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

充分听取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的意见诉求,积极进行有效协调工作。按照审计计划安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审计约定时限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

4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宁波海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