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 临 2015-003
900901 仪电 B 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九届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5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军先生主持,与会监事以 5 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4、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 201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审议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预案;
6、关于暂缓向上海仪电电子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增资及向其转让金穗路
1398 号房地产资产等事项实施的议案;
7、关于同意向政府相关部门补缴金穗路 1398 号地块土地出让金的议案;
8、关于公司持有的上海广电北陆微电子有限公司 30%股权整体公开挂牌出
让的议案;
9、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4 年度审计报酬的预案;
1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
11、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
12、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13、关于参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华鑫证券鑫融智享 11 号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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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5、关于聘任公司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
16、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议意见:
1、作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4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谨慎审核后认为:
(1)该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
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并认为:
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体现了公司依法经营,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的管理理念,对控制
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
极的促进作用。
3、监事会审议了公司有关涉及关联交易的预(议)案,认为涉及的关联交易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客观、公允、合理,
符合关联交易规则,有利于公司提升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会损害非关
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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