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6 证券简称:北巴传媒 编号:临 2015-005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巴传媒公司落实施行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共八项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而对公
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度
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4 年 1 月至 7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
量》(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简
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
披露》(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
权投资》(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简
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 企业会
计准则第 3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
准则第 37 号),除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在 2014 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
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
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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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
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处
理。
北巴传媒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影响如下
对 2013 年度报表 对 2014 年度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原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
部分股权投资根据新准 ①长期股权投资 -22,219,196.06 -22,219,196.06
则规定追溯调整至可供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2,219,196.06 22,219,196.06
出售金融资产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公司对有关科目进行重分类
并追溯调整期初数如下:
1、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收益单独列报;
2、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别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项目与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分别进行列报。
北巴传媒公司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影响如下:
对 2013 年度报表 对 2014 年度报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影响金额
(1)根据准则要求需将递延 ①递延收益 51,174,556.59 42,270,308.25
收益重新列示 ②其他非流动负债 -51,174,556.59 -42,270,308.25
(2)原计入资本公积的其他
③资本公积 -35,137,800.00 -75,709,890.00
综合收益单独列示至其他综
④其他综合收益 35,137,800.00 75,709,890.00
合收益项目
(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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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
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关于职工薪酬、金融工具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
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
与披露,以上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四)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重大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
受影响的项目 本期 上期
期初净资产 -- -
其中:留存收益 -- -
净利润 - -
资本公积 -75,709,890.00 -35,137,800.00
其他综合收益 75,709,890.00 35,137,800.00
专项储备 - -
期末净资产 - --
其中:留存收益 -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北巴传媒公司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度资产总额、负
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或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具体
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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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公司聘请的 2014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出具了《关于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15)第 110ZA1681 号),认为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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