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5-010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3
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
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41884号):“我会依法对你公司
提交的《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
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附后)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日内向我会行政许
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本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
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董事会将根
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