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 2015-0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交易简要内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
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信公司)其他股东拟减少其全部
出资。本次减资后,政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其他股东不
再持有政信公司股份,公司将持有政信公司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资金来源为政信公司自有资金。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犍为县
政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减资的议案》。
二、交易概述
2015 年 3 月 13 日,公司收到政信公司通知,政信公司股东四川省犍
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称:犍为资产公司)、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称:犍为紫鑫公司)及犍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
下称:犍为国资办)提出拟减少其在政信公司的全部出资,减资金额为人
民币 26217.54 万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犍为县政信
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减资的议案》,同意参股公司政信公司其他股东减少其
全部出资。本次减资后,政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000 万元,公司将
持有政信公司 10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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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信公司本次减资方案为: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书》(中联评报字[2014]第 1430 号)为基础,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股
东犍为资产公司、犍为紫鑫公司、犍为国资办拟减少其在政信公司的全部
出资,减资金额为人民币 26217.54 万元,各减资股东的减资由政信公司
以现金方式支付,以政信公司现有净资产作为向减资股东返还出资的依
据,即向犍为国资办支付 25789.06 万元、犍为资产公司支付 722.19 万元、
犍为紫鑫公司支付 19.52 万元。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犍为
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0 月 31 日的市
场价值评估结果:资产账面价值 39327.78 万元,评估值 39915.22 万元,
评估增值 587.44 万元,增值率 1.49%;负债账面值 2118.52 万元,评估
值 2118.52 万元,无增减变化;净资产账面价值 37209.26 万元,评估值
37796.70 万元,评估增值 587.44 万元,增值率 1.58%。
本次减资完成后,政信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减资后出资额(万元) 减资后出资比例%
1 犍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0 0
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100
3 四川省犍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0 0
4 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0 0
合 计 22,000.00 100.00
三、政信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街 289 号
法定代表人:祝长平
注册资本:贰佰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511123000001672
经营范围:能源投资,投资管理,为政府建设投资项目提供咨询、服
务。
2.2014 年度财务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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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03 亿元,负债总额 0.21 亿元,2014
年 1 月至 12 月净利润-61.76 万元。2014 年度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四、减资股东的基本情况
1.犍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犍为县于 2001 年成立“犍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
牌在县财政局内,具体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的监管、运营。国资办主任由犍
为县财政局局长祝长平兼任。
2.四川省犍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犍为县玉津镇学府街
法定代表人:祝长平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号:511123000006038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为政府性建设投资项目提
供咨询及服务、农业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开发、农田和水利投资和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小城镇投资和开发。
3.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犍为县玉津镇凤石街北段 1018 号
法定代表人:张献忠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济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号:682360424
经营范围:河道砂石开采、投资及咨询服务。
五、减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方:
甲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 1:犍为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乙方 2:四川省犍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乙方 3: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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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
2.目标公司
本次减少注册资本采取非同比例减资的方式,其中乙方 1 犍为县国有
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实缴出资 25,481.58 万元,减资 25,481.58 万元;
乙方 2 四川省犍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实缴出资 715.96 万元,减资
715.96 万元;乙方 3 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出资 20 万元,减资
20 万元。减资实施后,丙方注册资本变更为 22,000 万元。
3.陈述与保证
各方提供的与本次减资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
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各方将积极签署并准备
与本次减资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并将向协议其他方提供一切合理必要的
支持和便利,并协助彼此办理必要的行政审批、登记、备案手续;乙方是
丙方的现有股东,合法拥有所持丙方股权的法定和完整的所有权,且未设
定任何抵押、质押及其它限制性负担。
4.减资返还
各方同意本次减资由丙方以现金方式返还。
5.减资程序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之规定,在履行完相关法定程序后,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提交丙方注册资本、股东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并完成减少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6.过渡期
丙方将按照合理方式保证并维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丙方人
员、资产、债权债务、财务状况等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股东资格而
享有的参与丙方的管理权利(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出席股东会等权
利)仍由乙方享有。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财产权利由甲方享有。
7.债权债务的处理
本次减资前丙方的债权债务仍由减资后的丙方享有和承担。自本协
议生效之日起,丙方新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
8.特别承诺事项
甲、乙、丙三方共同努力通过诉讼维护川犍电力合法权益;如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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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避免,各方再协商处理解决办法。
9.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在各方履行完审批程序后生效。
10.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应尽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
应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
六、本次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后,公司为政信公司唯一股东,拥有政信公司 100%股权。
本次减资有利于公司发挥电力业务经营管理优势,加大犍为县电力设施建
设投入,提升供电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
司加快推进地方电力资源整合,拓展电力市场,增强公司服务地方经济发
展的能力,提升公司的主业实力。
七、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本次减资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修改、补充、签署、执行与本次减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2.授权公司经营层按《政信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有关决策事项。
八、备查文件
1. 政信公司评估报告;
2. 犍为县政信投资有限公司减资协议书;
3. 政信公司的相关文件;
4.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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