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本
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机关各职能部室、以及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覆盖了公司广告传媒和
汽车服务两大主营业务板块。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
产总额的 90%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0%以上。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治理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顺利完成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时改选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有效地确保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高效性。根据工作需要,对下属子公
司的董、监事派出人选进行了调整,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各单位的法
人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步地完善和加强。
(2)人力资源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合理有效的用人机制,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根据人力资源框架要求,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遵循德
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多种
方式选聘优秀人才。
(3)财务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往来管
理办法》、《财务支出审批管理规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完
善落实资金授权、批准、审验和资产管理清查等相关财务规定,加强资金活动的
集中归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保证公司整体财务管理
工作的安全有效运行。
(4)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控股子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
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及其他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
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等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及时发现各控股子公司中的薄弱环
节,并认真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充分发挥内部审
计的作用。
(5)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各行业实际情况,全面梳理销售业务流程,修订完善了
销售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分析销售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
施,确保实现销售目标。《销售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了销售业务运营、销售订
购车交款及退款业务、合同签订业务、商品车及资料出库管理等细则,规范销售
管理程序,加强销售管理的控制,防范资金运营的潜在风险。
(6)合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合同签订、
审批、履行、变更与解除等工作环节的程序和要求,并在合同生效后,加强监督
检查,及时发现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
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7)企业文化
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和团体活动,塑造企业形象,倡
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观念,强化风
险意识,培养公司全体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大力地弘扬、
建设优秀的企业文化的精神,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8)全面预算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管理,按照各级子公司在预算管理中的职
责权限,规范年度和各期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公司对下属
公司的预算约束和考核力度,为公司管理层的相关决策提供了详实可靠的参考依
据,为各级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支撑。
(9)信息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对公
司公开信息披露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
除了按要求对外披露信息外,还通过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
公司官网留言信箱、“上证 e 互动”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实现与投资
者沟通的有效畅通。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对子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不断加强上市公司对下属各级子公司的管控力度,通过委派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形式对控股子公司实施管理,健全完善下属各单位的法人治理结
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使公司所属子公司所有经营管理环节处于受控状
态。各子公司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公司提供财务分析报告和经理
管理报告,并及时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
(2)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
务核算标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推进财务电算化进程,合理地进行资金
的调配,加强对各分、子公司财务系统的内部控制,对子企业实行有效地财务监
管职能。
(3)重大投资内部控制
公司及各子企业严格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审
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根据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管理程序执行。
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可行性分析,报送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审议
后,按照投资数额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投资立项后,成立投资专
项小组,负责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收益。
(4)对外担保控制
公司严格落实《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特别是对外担保的对象、决策权限及
审议程序、担保风险管理等做到了严格执行。对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公司目前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
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形。
(5)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自愿的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充分保护各方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按照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已严格履行相关
审议程序和披露要求。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
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手册》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 判断标准
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①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营业收入错报金额在营业收入总额的0.5%-
1%之间;
重要缺陷 ②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利润错报金额在利润总额的3%-5%之间;
③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资产错报金额在资产总额的0.3%-0.5%之间;
④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负债错报金额在负债总额的0.5%-1%之间;
⑤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净资产错报金额在净资产总额的0.5%-1%之
间。
满足下述条件之一:
重大缺陷 ①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营业收入错报金额≥营业收入总额的1%;
②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利润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③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资产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0.5%;
④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负债错报金额≥负债总额的1%;
⑤ 未被内控及时防范或发现的净资产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1%。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大缺陷:
1)重述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以纠正重大错报,该错报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导致。
2)审计师在当期审计中发现了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该错报并未被公司
的内部控制所发现。
3)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和相关内部控制缺乏有效的监督。
4)基本无效的内部审计和风险评估职能。
5)发现任何程度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至少认定为财务报告的重要缺陷:
1)在选择和实施与企业会计准则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方面存在内部控制缺陷。
2)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受到干预。
3)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控制存在较大或严重缺陷,包括将交易总数过入总
账的控制;初始、授权、记录和处理会计分录的控制;例行和非例行的财务报表
调整控制。
4)货币资金、存货、收入、成本、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重要会计科目的
关键控制点在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且缺乏补偿性控制程序替代。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被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1000 万元(含)以上,或已对外正式披
露、对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
2)重要缺陷: 造成直接财产损失 500 万元(含)以上,1000 万元以下,或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造成负面影响。
3)一般缺陷:10 万元(含)以上,500 万元以下,或受到市级(含市级)
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
缺陷或一般缺陷: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3)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4)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
5)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6)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3、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按照内控评
价阶段的反馈整改事项及整改意见,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间,制定整改措施,
并按照规定时限落实了整改。对存在的设计缺陷修编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对存在
的运行缺陷强化了规章制度的执行效力。
四、其他内部控制重大事项说明
无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