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材料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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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公司
控股公司宝钛华神钛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公司宝钛(沈阳)销售有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6.94% ,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的
76.04%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
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
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
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生产管理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整体层面内部控制、财务
报告的编制流程、销售风险、采购风险、质量控制风险、存货管理风
险、债务管理风险、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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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
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
度》、《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
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潜在 错报≥营业收入总 错报<营业收入
0.2%<错报<营业
错报 额的 0.5% 总额的 0.2%
收入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资产总额的 错报<资产总额的
0.2%<错报<资产
错报 0.5% 0.2%
总额的 0.5%
所有者权益总额
所有者权益潜在 错报≥所有者权益 的 0.2%<错报<所 错报<所有者权益
错报 总额的 0.5% 有者权益总额的 总额的 0.2%
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
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②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③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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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以更正;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⑥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
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未引起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
(3)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的负面影响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
重大缺陷 1000 万元以上
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200 万元-1000 万元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
重要缺陷
(含 1000 万元) 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200 万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
一般缺陷
(含 200 万元)以下 政府部门处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
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③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④重大或
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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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董事长:邹武装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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