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8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364.5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4.06 元,共计募集资金 151,474.35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2,575.0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48,899.29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有
限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
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407.6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491.6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
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华证中洲
验〔2008〕GF 字第 030002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44,278.43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27.41 万元;2014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64.84 万元,2014 年度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05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44,943.27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44.46 万元。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392.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8 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61001620031052505223 34,957,477.8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456830100100074825 8,970,826.73
合 计 43,928,304.6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