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 2015—02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明锐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
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坚持以“品种、质量、效益”为核心,
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下,最大限度地克服了宏观经济环境
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克服了市场严重萎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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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局面,生产经营仍保持了平稳运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所有议案的全部过程。监事会认为《公
司 2014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间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
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五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而作出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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