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临 2015-007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前期财
务报告及2014年年度报告产生影响。
一、概述
根据 2014 年 10 月 2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固定资产
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 号)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固定资产折旧相关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此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经
2015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税(2014)75 号的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
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作出以下调整:对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后购进的 5000 元以下的固定资产,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没有影响,预计影响公司 2015 年
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分别减少约 48 万。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额将不会超过
2015 年度本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绝对值的 50%,也不会使得公司 2015 年度
的盈亏发生实质性变化,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规及规则
的要求,变更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议案的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会计估计变更议案的程序合
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