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富维:2014年度审计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26 17: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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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5]02070014 号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4 年

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

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

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

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

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

报。

1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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