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财政部于 2014 年陆续颁布或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等共八项准则,在编制 2014 年度财务报告
时,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面适用了上述新准则。
经评估,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没有
重大影响。
全体监事签名:
刘梦书 陈少宏 申俭聪
李志明 陈建平 宋 敏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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