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元投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26 17: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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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2015-037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 年 3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291 号日荣大厦 15 楼会议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991,27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0.5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佳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1 人,董事江华茂、陈栩、李红、杨海俊、金建飞、

曹昱、张晓丹、王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3 人,监事徐旅、周辉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

议;

3、董事会秘书何进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9,991,270 100.00 0 0.00 0 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

律师:单润泽、毕诗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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