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关于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来源:上交所 2015-03-25 15:10: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函字(2015)第 1085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贸

股份”)201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362 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物贸

股份于 2013 年 10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

书》(编号:沪调查通字 2013-1-031 号),因物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

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已对物贸股份立案稽查。截至本审计报告日,

证监会对物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尚在稽查过程中。此段的内

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

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

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

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

下,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段应当仅提及已在

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

1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

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应用指南中的“一、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

进一步指出,“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需要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举例

如下:异常诉讼或监管行动的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物贸股

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

属于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准则正文和应用指南中所规定的异常监管行

动。

三、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物贸股份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的影响

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综合判断认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项在报告期之前,对

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四、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

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说明

如本专项说明三所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的对报告期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不属于报告期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

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 O 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上海物贸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