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钱股份:拟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来源:上交所 2015-03-24 1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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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报告书、附件、评估说明、明细表)

共1册 第1册

项目名称: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092156 号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5 年 03 月 23 日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声明

声 明

本项目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郑重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本次评估中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根据我们在执业过

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未来经营预测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

认。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

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

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

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

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四条和《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

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

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

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

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第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者

应当全面阅读本项目评估报告,应当特别关注评估报告中揭示的特别事项说明和评估

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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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目录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目录)

项目名称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092156 号

声明 .............................................................................. 1

目录 .............................................................................. 2

摘要 .............................................................................. 3

正文 .............................................................................. 4

一、 委托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 4

I. 委托方 ............................................................................. 4

II. 其他报告使用者 ..................................................................... 7

二、 被评估单位及其概况 ..................................................................................................................... 7

三、 评估目的 ....................................................................................................................................... 13

四、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3

五、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4

六、 评估基准日 ................................................................................................................................... 14

七、 评估依据 ....................................................................................................................................... 15

I. 经济行为依据 ...................................................................... 15

II. 法规依据 .......................................................................... 15

III. 评估准则及规范 .................................................................... 15

IV. 取价依据 .......................................................................... 16

V. 权属依据 .......................................................................... 16

VI. 其它参考资料 ...................................................................... 16

VII.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评估结论 ........................................................ 17

八、 评估方法 ....................................................................................................................................... 17

I. 概述 .............................................................................. 17

II. 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及说明 ............................................................ 17

III. 资产基础法介绍 .................................................................... 18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19

十、 评估假设 ....................................................................................................................................... 20

十一、 评估结论 ....................................................................................................................................... 21

I. 概述 .............................................................................. 21

II. 结论及分析 ........................................................................ 22

III. 其它 .............................................................................. 23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 23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25

I.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 25

II. 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 ................................................................ 25

III. 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 25

IV. 评估报告解释权 .................................................................... 25

十四、 评估报告日 ................................................................................................................................... 25

报告附件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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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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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摘要)

项目名称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

及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092156 号

委托方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 他 报 告 使 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它报告使用者,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用者 的报告使用者,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评 估 对 象 及 本次评估对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

评估范围 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

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净资产

为 123,993,095.83 元。

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

评估方法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评估结论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33,451,936.85 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肆拾伍万壹仟玖佰叁拾陆元捌角伍分。

评 估 结 论 使 为评估基准日起壹年,即有效期截止 2015 年 12 月 30 日。

用有效期

重 大 特 别 事 被评估单位位于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 D5-1 的地块尚未办理房

项 地产权证等特别事项,详见特别事项说明。

特别提示:本报告只能用于报告中明确约定的评估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

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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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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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正文)

特别提示:本评估报告仅为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欲了解

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及相关附件。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

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上海华谊(集

团)公司、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海华

谊(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涉及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

况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涉及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092156 号

一、 委托方及其他报告使用者概况

I. 委托方 委 托 方 1: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住 所:上海市化学工业区联合路 100 号

法定代表人:刘训峰

注册资金:人民币叁拾贰亿捌仟壹佰零捌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方式:投资,开发,生产,销售,咨询服务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实业投资,化工产品

及设备的制造和销售,医药产品的投资;从事化工医药装备工程安装、

维修及承包服务,承包境外化工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

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

务人员,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

凭许可证件经营)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谊集团”)是由上海市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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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通过资产重组建立的大型化工企业

集团。其前身是上海市化学工业局,1995 年 12 月 28 日改制成为上海

化工控股(集团)公司,1996 年 11 月 4 日与上海医药局联合重组改

制为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华谊集团是上海化学工业区主要开拓者和建设者,也是上海化学工业

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股东之一。所属全资和控股企业有双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谊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上海天原(集

团)有限公司等 20 多个子公司,其中双钱、氯碱、三爱富 3 家单位

为上市公司,双钱、氯碱同时发行 A、B 股。

华谊集团技术研发力量雄厚,拥有集团技术研究院、2 家国家级企业

技术中心和 8 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核心

业务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绿色轮胎”、 “精细化工”、

“生产性服务业”五大类,产品涉及十几大类近万种,体现了较强的

综合配套、专业服务和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

近年来,华谊集团坚持“一个华谊、全国业务、海外发展”和“双核

驱动”战略,目前已在上海、重庆、内蒙、安徽、山东、江苏、新疆、

辽宁等八个省市建有 16 个生产基地,成为推动“高端发展、跨市发

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支撑。按照目前的发

展速度和排位情况,经过 3~5 年的努力,集团将实现销售收入 1000

亿元,一批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居中国化工行业前三位,并跻身中国

制造业 50 强和全球化工 50 强。

委托方 2: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63 号

法定代表人:刘训峰

注册资金:人民币 88946.7722 万元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轮胎,力车胎、胶鞋及其他橡胶制品和前述产品的配件。

橡胶原辅材料,橡胶机械,模具,橡胶轮胎制品钢丝(依法经营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钱股份)前身系上海轮胎橡胶

(集团)公司,1992 年 5 月经批准改制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1992

年 12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原公司净资产折为面值 10 元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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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股 4320.054 万股,经同年 6 月至 7 月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总股

份 6220.054 万股(1992 年 12 月 10 日,拆细为每股面值 1 元);职

工股于 1994 年 3 月 24 日上市流通。

双钱股份最初始建厂于上世纪 20 年代,由国内最早生产轮胎的上海

大中华橡胶厂和上海正泰橡胶厂强强联合,组建为“上海轮胎橡胶(集

团)公司”。

双钱股份系汽车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重要配套企业。主要产品有全钢

子午线载重汽车轮胎、全钢子午线工程轮胎、全钢子午线工业轮胎、

全钢子午线轻卡轮胎、斜交载重汽车轮胎、斜交轻型卡车轮胎、农用

胎等。集团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销往国外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国

内市场覆盖各省、市和自治区,同时为中集集团、郑州宇通、厦门金

龙、沃尔沃等 30 余家汽车制造厂配套,并进入美国原配胎市场,与

约翰迪尔、卡特比勒、国际卡车、国际集团等美国著名汽车厂商的卡

车、校车、工程机械车辆配套。

双钱股份拥有大型生产基地,分别为建厂于 1992 年的双钱载重轮胎

公司、建厂于 2004 年的双钱集团如皋轮胎有限公司和 2007 年投资新

建的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产能规模为 680 万条。

双钱股份建有国家级技术中心——轮胎研究所,技术研发力量雄厚,

在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注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钢载

重子午胎现有 60 多种规格、近 500 个品种,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全

钢工程子午胎、全钢工业子午胎是国内首创、最早投入研发、规格花

纹较全和规模生产的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得到

了中外客户的广为青睐。集团已分别通过了国际权威机构美国交通运

输部(DOT)、欧洲经济委员会(ECE)及巴西 INMETRO 的质量认证,

在国内通过了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

认证)、ISO14001 环境体系认证和 ISO/TS16949 体系认证。

双钱股份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双钱”、“回

力”品牌连年获得上海市用户满意产品、上海市名牌产品、上海市著

名商标、上海名牌 100 强,“双钱”牌轮胎被推荐为中国轮胎行业十

大民族品牌之首、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十大最具价值的上

海老商标、中华老字号、上海市出口名牌、上海经济名片、上海十大

标志性品牌。2007 年,国际轮胎品牌评估机构 TIRE REVIEW BRANDS

STUDY 把中国双钱品牌首次列入排行榜(上榜国家只有美国、法国、

英国、日本、意大利和中国)。2008 年,双钱集团被评为上海知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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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示范企业,并再度评为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位居

国内同行之首。

委托方 1 华谊集团系委托方 2 双钱股份的控股股东。

委托方 1 华谊集团是被评估单位的产权人,委托方 2 双钱股份是本次

发行方股份购买资产的收购方。

II. 其 他 报 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它报告使用者,国有资产评估经济为行为

告使用者 的相关监管部门或机构,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使用者,

为本报告的合法使用者。除此之外,任何得到评估报告的第三方都不

应视为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 被评估单位及其概况

单位名称: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 295 弄 100 号 357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

法定代表人:季金华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

民间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的批发、零售,从

事化工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 企业历史沿革

(1)2013 年 5 月,设立

2013 年 3 月 5 日,华谊集团出具《关于同意成立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

公司(暂定)的批复》(沪华谊资字[2013]19 号),批准成立华谊新

材料,注册资本为 12,500 万元,其中华谊集团出资 4,000 万元,持

股比例为 32%;华谊丙烯酸出资 8,500 万元,持股比例为 68%。

2013 年 4 月 16 日,上海明宇大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

报告》(沪明宇验[2013]第 1610 号)验证:截至 2013 年 4 月 12 日,

华谊新材料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2,500 万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3 年 5 月,华谊新材料就本次设立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华谊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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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丙烯酸公司 8,500.00 68

2 华谊集团 4,000.00 32

合计 12,500.00 100

(2)2014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14 年 12 月 8 日,华谊集团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

司股权协议转让的批复》(沪华谊资字[2014]93 号),同意华谊丙烯

酸将其持有的华谊新材料 68%股权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华谊集团,

转让价格按照经国资备案的评估报告价格确定。

2014 年 12 月 11 日,华谊丙烯酸出具《关于同意转让上海华谊新材料

有限公司 68%股权的决议》,同意以华谊新材料 2014 年 6 月 30 日评

估值为基准,将其持有的华谊新材料 68%股权协议转让给华谊集团。

2014 年 12 月 30 日,华谊集团与华谊丙烯酸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

同》,约定华谊集团以 85,064,624.23 元的价格协议受让华谊丙烯酸

持有的华谊新材料 6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 8,500 万元,定价依据

为东洲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

1068053 号)确认的华谊新材料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评估值

85,064,624.23 元。

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

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华谊集团 12,500.00 100

合计 12,500.00 100

评估基准日后 2015 年 2 月 9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营业执

照,变更后企业类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上海华谊(集团)

公司。

2、企业经营概况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前尚在筹建期,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

位无经营活动和营业收入,主要资产为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普工路 139

号、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 D5-1A 地块、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 D5-1B

地块和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 D4-5 地块的四处房地产,其中:

(1)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普工路 139 号的房地产,权证号沪房地奉字

(2014)第 013948 号,土地使用权面积 48,251.60 平方米,建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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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 12,891.55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工业房地产。拟在该地块建

设 1200 吨/年催化剂项目,生产各类催化剂,根据上海华谊工程有限

公司 2013 年 11 月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号 1214,主要技术经

济指标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产品方案

1 丙烯酸一反催化剂 t/a 470.00

2 丙烯酸二反催化剂 t/a 470.00

3 甲基丙烯酸一反催化剂 t/a 130.00

4 甲基丙烯酸二反催化剂 t/a 130.00

二 年操作日 天 300.00 以 7200 小时计

三 主要原材料、燃料用量

1 钼酸铵 t/a 708.00

2 偏钒酸铵 t/a 75.60

3 硝酸镍 t/a 58.20

4 硝酸钴 t/a 58.20

5 氧化铝 t/a 420.00

四 公用动力消耗量

3

1 生活水 m /a 3,813.00

2 供电 10000V/380V/220V 万 kwh/a 1,956.00

3

3 压缩空气 Nm /a 2,160,000.00

3

4 仪表空气 Nm /a 720,000.00

3

5 循环水 m /a 2,160,000.00

3

6 脱盐水 m /a 6,000.00

3

7 工业水 m /a 46,200.00

8 1.2MPaG 蒸汽 t/a 21,852.00

五 运输量

1 运入量 t/a 1,320.00

2 运出量 t/a 1,296.00

3 工厂总运输量合计 t/a 2,616.00

六 全厂定员 人 80.00

2

七 厂区占地面积 m 46,800.00

八 经济数据

1 项目总投资 万元 23,961.89

2 报批项目总投资 万元 21,318.36

3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 14,313.56

4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 万元 -

5 建设期利息 万元 283.18

6 流动资金 万元 3,776.46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1,132.94

7 资金筹措 万元 23,961.89

其中:借款 万元 11,776.10

资本金 万元 12,185.79

资本金比例 % 5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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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 48,517.00

9 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 万元 397.00

10 年均总成本费用 万元 35,222.00

11 年均利润总额 万元 12,897.00

12 年均所得税 万元 3,224.00

13 年均税后利润 万元 9,673.00

14 年均增值税 万元 3,056.00

九 财务评价指标

1 总投资收益率 % 54.76

2 资本金净利润率 % 79.38

3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 62.79

4 项目投资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年 3.10

5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48.86

6 项目投资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年 3.53

7 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 71.27

8 借款偿还期(建设期起)(人民币) 年 3.03

9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利用率) % 27.25

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刚刚购入奉贤区普工路 139 号的房地产,

尚未动工建设。

(2)位于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 D5-1A 地块,土地使用权面

积 192,720.40 平方米,容积率为 0.3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14

年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015 年 1 月

27 日取得房地产权证,权证号沪房地奉字(2015)第 001110 号,评

估基准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

位于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 D5-1B 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

20,570.50 平方米,容积率为 1.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14 年与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014 年 11 月 20 日转让款已支付,截止报告出具日,产证尚在办理中,

评估基准日在预付账款科目。

位于上海市奉贤区上海化学工业区 D4-5 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

81,900.00 平方米,容积率为 1.4,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2014 年与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截

止评估基准日,转让款尚未支付,该地块未入账,截止报告出具日,

产证尚在办理中。

被评估单位拟在上述三块地块建设上海化工区 32 万吨/年丙烯酸及

酯项目,生产各类丙烯酸及酯,根据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 2013 年

11 月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号 110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序 数量

项目名称 单位 备注

号 一期 一期+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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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生产规模

1 丙烯酸装置 万 t/a 16.00 32.00

2 丙烯酸丁酯装置 万 t/a 16.00 32.00

3 丙烯酸甲/乙酯装置 万 t/a - 6.00

4 冰晶丙烯酸装置 万 t/a 8.40 8.40

5 SAP 装置 万 t/a 3.33 10.00

二 产品方案

1 冰晶丙烯酸 万 t/a 3.92 0.31

2 丙烯酸丁酯 万 t/a 16.00 32.00

3 丙烯酸甲酯 万 t/a - 3.20

4 丙烯酸乙酯 万 t/a - 2.80

5 高吸水性树脂(SAP) 万 t/a 2.83 8.50

6 SAP 细粉 万 t/a 0.50 1.50

三 年操作小时 h/a 8,000.00 8,000.00

四 主要原辅材料

1 丙烯 万 t/a 11.52 23.04

2 丁醇 万 t/a 9.42 18.85

3 甲醇 万 t/a - 1.22

4 乙醇 万 t/a - 1.43

五 公用工程动力消耗量

3

1 工业用水 m /d 13,045.60 26,858.89 最大

3

2 生活用水 m /h 11.12 18.28

3

3 锅炉水 m /h 95.63 191.26

3

4 循环冷却水 m /h 16,152.00 31,813.90

3

5 冷冻水(5℃) m /h 311.25 971.43

3

6 冷冻水(15℃) m /h 194.90 394.30

3

7 脱盐水 m /h 6.70 15.10

8 电 kW 24,964.00 40,834.00

3

9 氮气 Nm /h 1,405.00 4,040.00

3

10 仪表空气 Nm /h 1,560.00 2,895.00

3

11 压缩空气 Nm /h 300.00 300.00

12 蒸汽(2.3MPaG) t/h 10.04 50.86

3

13 天然气 Nm /h 1,612.00 2,776.00

六 三废排放量

3 4 4

1 生产废水 m /a 10.85×10 24.67×10

4 4

2 废气 t/a 38.32×10 76.75×10

3 废渣 t/a 3,758.00 8,557.00

七 运输量

1 运入量 万 t/a 25.37 57.34

2 运出量 万 t/a 23.25 48.31

八 定员 人 160.00 189.00

2

九 总占地面积 m 175,254.00 295,526.00

十 经济数据

1 总投资 万元 195,675.00 344,379.00

其中:报批总投资 万元 180,093.00 311,981.00

【2015】第 0092156 号- 1 1 -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2 建设投资 万元 166,564.00 286,321.00

3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税 万元 - -

4 建设期利息 万元 6,850.00 11,776.00

5 流动资金 万元 22,261.00 46,283.00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万元 6,678.00 13,885.00

6 资金筹措 万元 195,675.00 344,379.00

其中:借款 万元 136,973.00 241,066.00

资本金 万元 58,702.00 103,313.00

资本金比例 % 30.00 30.00

7 年平均销售收入 万元 269,431.00 524,523.00

8 年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 万元 1,192.00 2,417.00

9 年平均总成本费用 万元 241,263.00 460,972.00

10 年平均利润总额 万元 26,977.00 61,134.00

11 年平均所得税 万元 6,744.00 15,283.00

12 年平均税后利润 万元 20,232.00 45,850.00

13 年均息税前利润 万元 29,777.00 65,927.00

14 年均息税前利润加折旧摊销 万元 38,976.00 81,707.00

15 年平均增值税 万元 9,166.00 18,596.00

一 财务指标

1 总投资收益率 % 15.22 19.14

2 资本金净利润率 % 34.47 44.38

3 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 18.06 22.21

4 全部投资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 年 6.99 7.11

5 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 14.47 18.00

6 全部投资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 年 7.94 7.89

7 自有资金内部收益率 % 21.17 26.57

8 借款偿还期(建设期起)(人民币) 年 7.50 7.54

9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利用率) % 52.53 45.73

截止评估基准日,上述三块地块尚未动工建设。

4、企业历史财务数据以及财务核算体系

企业近三年资产及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年份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12,481.68 23,535.44

负债总额 - - 11,136.13

所有者权益 - 12,481.68 12,399.31

项目 \ 年份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 -18.32 -82.37

净利润 - -18.32 -82.37

上述数据,摘自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专项审计报告及模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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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务报表(2013-2014),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率为 17%,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分别

为流转税的 1%、3%,所得税率为 25%。

三、 评估目的

为了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等文

件的精神,加速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再上新台阶。华谊集团作为上海国

资下属的大型化工集团正在积极探索推进整体上市的工作,拟通过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将旗下核心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改变上市公司单一轮

胎业务结构,构筑上市公司新的产业生态系统、商业模式、体制架构,

搭建强大的资本平台,提高资源整合的能力,打造具有市场价值和公

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化工企业集团。据此,根据双钱股份及华谊集团

相关董事会决议,双钱股份拟向华谊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华谊集团持有

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涉及的

资产提供价值参考意见。

已取得的经济行为文件:

1、双钱股份董事会决议;

2、华谊集团董事会决议。

四、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 本次评估对象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

益,评估范围为被评估单位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

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

账面净资产为 123,993,095.83 元。总资产为 235,354,394.17 元,负

债总额为 111,361,298.34 元。

2.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涉及的主要实物资产有位于上海市

奉贤区普工路 139 号的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 48,251.6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12,891.55 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工业房地产;另有三

块土地使用权,详见下表:

序 面积(平方

权证号 地址 性质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米)

上海市奉贤区 2014 年 10 月 30

192,720.4

1 无 上海化学工业 出让 工业 日至 2064 年 10

0

区 D5-1A 地块 月 29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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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上海市奉贤区 2014 年 11 月 4

2 无 上海化学工业 20,570.50 转让 工业 日至 2064 年 11

区 D5-1B 地块 月 3 日止

上海市奉贤区 2014 年 10 月 27

3 无 上海化学工业 81,900.00 转让 工业 日至 2064 年 10

区 D4-5 地块 月 26 日止

序号 1 地块 2015 年 1 月 27 日取得房地产权证,权证号沪房地奉字

(2015)第 001110 号,序号 2、3 权证尚在办理中,序号 1 评估基准

日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科目,序号 2 评估基准日在预付账款科目,序号

3 尚未入账未支付转让款。

3.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涉及的设备共计 4 台(辆),均正

常使用中。

4. 根据评估申报资料,被评估单位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北路 2031

号的办公场所,系由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无偿提供使用。

5.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致,且已经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报告

为无保留意见。

五、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次评估选取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

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

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同一资产在不同市场的价值可能存在差异。本次评估

一般基于国内可观察或分析的市场条件和市场环境状况。

本次评估选择该价值类型,主要是基于本次评估目的、市场条件、评

估假设及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

定的价值类型、评估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

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六、 评估基准日

1.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 资产评估基准日在考虑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核算期等因素后与委

托方协商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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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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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

素。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七、 评估依据

I. 经 济 行 1. 双钱股份董事会决议;

为依据 2. 华谊集团董事会决议。

II. 法 规 依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3.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91 号)及其施行细则;

4.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 12 号;

5.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第 14 号;

6. 《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

产权[2006]274 号;

7.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 2003 年第 378 号令;

8.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 号;

9. 《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

号;

10.《关于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

产权[2009]941 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12. 其它法律法规。

III. 评 估 1. 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准 则 及 规 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3.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4.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5.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6.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7.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8. 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

9.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10.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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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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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13.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

14.《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

露》;

15.《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

16. 财政部令第 33 号《企业会计准则》;

17.《房地产估价规范》(国家标准 GB/T50291-1999);

18.《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家标准 GB/T18508-2001);

19. 其它相关行业规范。

IV. 取 价 依 1. 《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据 2. 《机电产品报价手册》中国机械工业出版社;

3. 《中国汽车网》信息;

4.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

护部令 2013 年第 12 号);

5. 《上海市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

6.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公布的材料价格信息;

7. 上海市建筑工程相关费用的有关规定

8. 上海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公布的近期土地成交结果;

9. 上海市基准地价 2013 版

10.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

11. 公司提供的部分合同、协议等;

12. 其他。

V. 权 属 依 1. 房地产权证;

据 2. 投资合同、协议;车辆行驶证;

3. 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VI. 其 它 参 1. 委托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考资料 2. 委托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3.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

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5. 其它有关价格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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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引 用 1. 无。

其他机构

出具的评

估结论

八、 评估方法

I. 概述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即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1. 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

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以确

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2.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

3.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

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II. 评 估 方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

法 选 取 理 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

由及说明

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

估基本方法。

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以

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分析:

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主要资产仅为一块工业用土地使用权

和一块工业用房地产,尚处于筹建期,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尚

在建设中,近年来均无营业收入,被评估单位无法满足正式生产经营

所需的条件,虽然上海华谊工程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分别对两个

项目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相关内容及项目未来盈利预测,但并非

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出具的盈利预测,不是收益法中的企业价值的盈利

预测,可行性研究报告出具日与评估基准日相距超过 1 年,开工期等

实际情况与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有一定偏差,且目前项目仍在筹建

期,资本金和借款等筹措资金尚未完全到位,资本性投资的条件尚不

完全具备,未来的经营状况较难确定,不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条件,

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评估。截止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近年来

均无营业收入,缺乏必要的财务数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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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具备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条件,故本次评估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本次企业价值仅适用成本法评估。

III. 资 产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它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状况

基 础 法 介 下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

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

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货币资金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的明细表,对现金

于清查日进行了盘点,根据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进出数倒推评

估基准日现金数,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

估值。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

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

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

预付账款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的

相应资产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对尚未办理产证

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成交日据评估基准日较接近,本次以成交价作为

评估值。

其他流动资

系待抵扣进项税,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固定资产 对生产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

及成新率确定评估值。

重置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中的常见方法,它是以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

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

贬值,据以估算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式。

计算公式为:

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或:资产评估值=单位面积重置价格×建筑面积×成新率

对车辆、电子设备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要采用

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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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

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

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设备,

本次评估重置全价不含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 采用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

1.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

干土地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

件与委估地块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土地

价格的方法。

2.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

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

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其他非流动 对尚未办理产证的土地使用权,由于成交日据评估基准日较接近,本

资产 次以成交价作为评估值。

负债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或根据其实际应承担的负债确定评估值。

九、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

债进行了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具体步骤如下:

1. 与委托方接洽,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该单位情况以及委估资产历史

和现状的介绍,了解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其评估范围,确定评估基

准日,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编制评估计划。

2. 指导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3. 现场实地清查。非实物资产清查,主要通过查阅企业原始会计凭证、

函证和核实相关证明文件的方式,核查企业债权债务的形成过程和账

面值的真实性。实物资产清查,主要为现场实物盘点和调查,对资产

状况进行察看、拍摄、记录;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查阅有

关机器设备运行、维护及事故记录等资料。评估人员通过和资产管理

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管理、资产配置情况。

4. 经过与单位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和现场勘查,评估人员对单

位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申报表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5. 对管理层进行访谈。评估人员听取企业营运模式,主要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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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收入情况及其变化;成本的构成及其变化;历年收益状况及变化

的主要原因。了解企业核算体系、管理模式;企业核心技术,研发力

量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和企业竞争优势、劣势。了解企业的溢余资产和

非经营性资产的内容及其资产利用状况。

6. 收集企业各项经营指标、财务指标,以及企业未来年度的经营计划、

固定资产更新或投资计划等资料。调查了企业所在行业的现状,区域

市场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了影响企业经营的相关宏观经济形势

和行业环境因素。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相同行业资本市场信

息资料。

7. 评定估算。评估人员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及评估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模型或公式,分析各

项指标变动原因,通过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并对各种评

估方法形成的初步结论进行分析,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

值结论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评估

结论。

8. 各评估人员和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多次对接,在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

发生重评和漏评的情况下,汇总资产评估初步结果,进行评估结论的

分析,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9. 评估报告经公司内部三级审核后,将评估结果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

位进行汇报和沟通。根据沟通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向委

托方提交正式评估报告书。

十、 评估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一个

有自愿的买者和卖者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

位是平等的,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

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强制的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的。

2.持续使用假设:该假设首先设定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包

括正在使用中的资产和备用的资产;其次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推断

这些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持续使用假设既说明了

被评估资产所面临的市场条件或市场环境,同时又着重说明了资产的

存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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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3.持续经营假设,即假设被评估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

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

地经营下去。

(二)一般假设: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

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

2.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及政策、产业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

变化,评估对象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

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3.评估对象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信贷政策、利率、

汇率基本稳定。

4.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估算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估算中

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估值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

本报告评估结果的计算是以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状况和评估报

告对评估对象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为依据进行。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

认定这些假设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十一、 评估结论

I. 概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被评估单位在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如下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按照资产基础法评估,被评估单位在基准日市场状况下股东全部权益

价 值 评 估 值 为 133,451,936.85 元 ; 其 中 : 总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35,354,394.17 元,评估价值 239,188,235.19 元。同账面价值相比,

评估增值额 3,833,841.02 元,增值率 1.63%。负债的账面价值

111,361,298.34 元,评估值 105,736,298.34 元。同账面价值相比,

评估减值额 5,625,000.00 元,减值率 5.05%。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123,993,095.83 元,评估价值 133,451,936.85 元。同账面价值相比,

评估增值额 9,458,841.02 元,增值率 7.63%。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非流动资产 18,988.52 19,371.90 383.38 2.02

评估结果汇总表 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4,546.92 4,546.92

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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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收款净额

长期股权投资净额

投资性房地产净额

固定资产净额 4,209.73 4,248.18 38.45 0.91

在建工程净额

工程物资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净额

油气资产净额

无形资产净额 2,636.79 2,981.72 344.93 13.08

开发支出

商誉净额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42.00 12,142.00

资产合计 23,535.44 23,918.82 383.38 1.63

流动负债 10,386.13 10,386.13

(金额单位:万元) 非流动负债 750.00 187.50 -562.50 -75.00

评估基准日: 负债合计 11,136.13 10,573.63 -562.50 -5.05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399.31 13,345.19 945.88 7.63

II. 结论及分析 评估结论与账面值比较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4,209.73 万元,评估净值为 4,248.18 万元,增值

38.45 万元,增减值情况如下:

(1)房屋建筑物:账面净值 4,206.82 万元,评估净值为 4,244.50 万

元,增值 37.68 万元,略微增值原因是房屋建筑物系基准日前不久经

公允价值评估购入的,本次评估距离前次购入评估时间较短,且企业

入账后进行了折旧,而评估系根据委估地块目前的市场价格确定公允

价值,故较折余的账面价值形成略微增值。

(2)设备:账面净值 2.91 万元,评估净值为 3.68 万元,增值 0.77

万元,增值其原因是被评估单位运输设备为购入的二手车辆,账面原

值为二手车购入价,评估原值系该车辆的重置价,故评估原值增值;

由于入账后企业财务对运输设备的折旧年限短于资产评估时设备所采

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

2、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账面值为 2,636.79 万元,评估值为 2,981.72 万元,增值

344.93 万元。增值原因是近阶段工业用地成交价格有所上涨导致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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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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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

3、负债:

负债账面值 11,136.13 万元,评估值为 10,573.63 万元,减值 562.50

万元。减值原因是将递延收益评估为零,并按照企业所得税率估计递

延所得税负债。

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33,451,936.85 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叁佰肆拾伍万壹仟玖佰叁拾陆元捌角伍分。

III. 其它 国内大多数企业产权交易案例,鉴于公众信息平台的公开资料,一般

难以获取其控制权溢价或少数股权折价的核算依据,且本次评估对象

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故未考虑由于控股权或少数股权等因素

产生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也未考虑资产流动性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二、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予以关注:

1. 评估基准日后,若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

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2. 本机构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

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 被评估单位近三年内的资产评估情况如下:被评估单位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因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拟向华谊集团协议转让上海华谊新材

料有限公司 68%股权之经济行为,由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东

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为沪东洲资评报字

【2014】第 1068053 号),股权的协议受让方为华谊集团(即本报告的委

托方 1),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6 月 30 日,该项目经专项审计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为 124,873,865.88 元,评估价值 125,095,035.63 元,协议交易

标的 68%股权的交易价值为 85,064,624.23 元,评估报告价值类型为市场

价值,评估报告已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备案。2014 年 12 月 30 日,华谊集团与丙烯酸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上海丙烯酸公司将所持有的 68%股权协议转让给华谊集团,至此,华谊集

团持有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被评估

单位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营业执照。

4. 根据评估机构的资产清查,发现被评估单位于 2014 年 10 月通过拍卖

方式取得了奉贤区 D5-1A 地块的使用权,企业已按拍卖成交价格支付了土

地出让金,挂账其他非流动资产,该地块土地出让合同已签署,2015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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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7 日取得房地产权证,权证号沪房地奉字(2015)第 001110 号,由于

成交日据评估基准日较接近,本次以成交价作为评估值。

5. 根据评估机构的资产清查,发现被评估单位于 2014 年 11 月与上海化

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挂账预付账

款,房地产权证登记目前尚在办理之中,无实质性障碍,由于成交日据评

估基准日较接近,本次以成交价作为评估值。

6. 根据评估机构的资产清查,发现被评估单位于 2014 年 10 月,与上海

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截止评估基

准日,该地块转让款尚未支付,尚未入账,房地产权证登记目前尚在办理

之中,无实质性障碍,由于尚未支付转让款也未入账,本次评估为零。

7. 根据被评估单位申报材料,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与被评估单位签

订技术许可合同,上海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许可被评估单位使用属于上海

华谊丙烯酸有限公司的以下装置:32 万吨/年生产能力的丙烯酸装置、38

万吨/年生产能力的丙烯酸酯装置、10 万吨/年生产能力的高吸水性树脂

装置、1200 吨/年生产能力的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催化剂装置。许可使用

以下技术:32 万吨/年生产能力的丙烯酸及 38 万吨/年生产能力的丙烯酸

酯的生产工艺技术、10 万吨/年生产能力的高吸水性树脂的生产工艺技术、

1200 吨/年生产能力的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催化剂的生产工艺技术、相关

专利。许可使用涉及的专有技术、专利,技术许可费、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等共计 9,708.00 万元。截止评估基准日该装置及技术被评估单位尚未直

接使用,相关价款尚未支付。

8. 被 评 估 单 位 2014 年 末 已 经 背 书 但 尚 未 到 期 的 票 据 金 额 为

47,732,137.60 元,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9. 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

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重大特殊事项。但是,报告使用者应当不完全依赖本

报告,而应对资产的权属状况、价值影响因素及相关内容作出自己的独立

判断,并在经济行为中适当考虑。

10. 若存在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在委

托时和评估现场中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

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1. 上述特殊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而评估报告未调整的情况下,评

估结论将不成立且报告无效,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十三、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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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2015】第 0092156 号

I. 评 估 报 告 1. 本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所使用。评估报告的评

使用范围 估结论仅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

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2. 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书面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

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

除外。

3. 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或行

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同样的

约束力。

II. 评 估 报 告 本评估报告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有效,

使用有效期 即自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

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III. 涉 及 国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

有资产项目的 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特殊约定

IV. 评 估 报 告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

解释权 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四、 评估报告日

本评估报告日为 2015 年 03 月 23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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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敏

首席评估师 李启全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Tel:021-52402166 朱淋云

Tel:021-52402166 武钢

报告出具日期 2015 年 03 月 23 日

公司地址 200050 中国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楼

联系电话 021-52402166(总机) 021-62252086(传真)

网址 www.dongzhou.com.cn;www.oca-china.com

CopyRight GCPV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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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件

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报告附件)

项目名称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涉及的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

报告编号 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 0092156 号

序号 附件名称

1. 双钱股份董事会决议

2. 华谊集团董事会决议

3. 双钱股份营业执照

4. 华谊集团营业执照

5.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6.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7.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8. 上海华谊新材料有限公司房地产权证及其其他权利证明

9. 评估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承诺函

10. 评估业务约定书

11.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2.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

13.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4.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15. 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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