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及基于对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情况的了解,就公司 2014 年当期和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发表说明和独立意
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96 亿元,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
保余额合计 13.06 亿元,均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亦不存在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公司 2014 年度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没有损害股东的利益,无违规担保情
况。
独立董事:
薛健
李启明
魏青松
2015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