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
次会议于 2015 年 3 月 20 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
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该议案所涉
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是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下,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展开。公司将自有资金主要用于发
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
性存款,投资风险性较小、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从
而提高公司经营成果,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同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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