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5 证券简称:弘讯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 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 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 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一、 概述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3
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
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现金管理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用于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
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公司将实施结构性存
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系交
易。
二、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7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1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60元,
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31,060,000.00 元,扣除各
项发行费用共计51,864,575.5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195,424.50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2 月 16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2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募投项
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 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5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个月至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
性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
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和结构性存款,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 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安全性高,流动性
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风险较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
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 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目
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的影响较小。
六、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
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
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收益;公司使用暂时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相抵触,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
产品。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九、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
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