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关于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 见
根据 《公司法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
“ ”
章程 》的有关规定 ,作 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陈 公司 )
的独立董事 ,基 于客观公正的立场 ,我 们对公司 20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执行
2014年 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⒛ 15-2017年 )、
⒛14年 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
1、 关于公司 ⒛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 《公司章程 》
等相关规定 ,我 们认为公司自上市以米一直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致 力于保
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董 事会提出的 20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
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 、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 因素 ,符 合相关法规及 公司规
章制度规定 。
鉴于此 ,我 们认为公司 ⒛ 14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 》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
的,符 合公司长远利益 ,并 同意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2、 关于执行 ⒛14年 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 《关于执行 2014年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并 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公 司依据 2014年 财政部修订及颁发的新会计准则 ,对 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了变更 ,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 ,能 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符 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没 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 的权益 ,同 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执行相应 的会计政策变更 。
3、 关于制定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ˉ 2017年 )》 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
《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的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我 们认为 ,公
司制定的 《河南瑞贝卡发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⒛ 15-2017
年 )》 ,是 在综合考虑公司现状 、业务发展需要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及股东回报等
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 。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仵的规
定 ,充 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股东取得合理投资 回报的意愿 ,分 红政
策连续 、稳定 、客观 、合理 ,有 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会制定的《河南瑞贝卡发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5-2017
年 )》 ,并 同意公司董事会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4、 关于对 2014年 度 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 司内部
控制 白我评价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
5、 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⒛ 15年 度财务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事项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具 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 ,该 所在历年的
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出 具的财务审
计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 具的内控审计结果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同 时也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中肯建议 。因此 ,我 亻丨]认
为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 )为 公司 ⒛ 15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同 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 审议 。
独 立 董事 :
王 芳 ~ⅠΣ苎L~唰 李 悦 钽
二○一五年三 月十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