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 201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
委员会成员,现就2014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芳、李悦及董事冯彦生3名成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201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
其中年报审计期间我们召开了2次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事项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同时对相关会议决议进行了签
字确认。
(一)2014年1月20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为:1、审计委员王芳对公司2013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作说明;2、中
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做说明;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初稿未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2014年3月2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审阅《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2. 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从事201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3、建议继续聘任中喜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2014年8月21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为:审阅《公司201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四)2014年10月16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
为:审阅《公司2014年三季度财务报表》并发表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201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为公司长期聘用
的审计单位,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并从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会201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2014 年度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中喜201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共50万元,与公司
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
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与中喜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中喜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年报审计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年报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
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年报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
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期间,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的、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